8月25日,吉林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一段视频称,一名女子在长春市朝阳区文化广场附近的公园边放生蟑螂。视频在网上传播,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。
8月26日,上游新闻记者从长春市清和派出所获悉,的确有人放生蟑螂,民警出警后,将放生女子劝离了。

网友拍下了一女子放生蟑螂的视频。视频截图
相关视频显示,一名身着红色花裙的中年女性蹲在绿化带旁,正在将蓝色盒子内的东西倾倒在绿植区内。发帖网友表示:“这个女的,拿着盒子在投放东西,我只有一个人,不敢上前去,只能等她走了,去(查)看了,发现是蟑螂!”
在相关帖子中,该网友晒出了拍摄的蟑螂照片。图片水印显示,事发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东民主大街1100号,时间是8月25日17点08分。
此段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。有网友指出,放生的蟑螂看起来像德国小蠊。德国小蠊,一般俗称“北方蟑螂”,它们体长10-15mm,具有繁殖数量多、生命力强等特点。
很多网友对这种行为表示难以理解:“为什么要放生蟑螂,目的是什么?”有的网友担心:“蟑螂繁殖能力极强,蔓延开了根本杀不完。”有网友怀疑,这名女子是不是做消杀业务的,放生后就来接业务?有网友建议:“直接报警,谁知道她放的蟑螂带啥,蚊子、跳蚤、蟑螂都可能携带细菌病毒!”发帖网友则回应称:“报警了,警察叔叔说过去看看!”

网友发帖称,一女子在长春市文化广场附近的公园放生蟑螂。 网络图
8月26日,上游新闻记者通过社交平台私信功能联系发帖网友,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。针对女子疑似放生蟑螂的行为,记者致电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中心,在看过相关视频及照片后,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相关地点不在管辖范围内,建议记者咨询警方。
随后,记者致电清和派出所了解此事,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的确有人将蟑螂放生在绿化带中。“我们去了,我们出警的人反馈,那个人(神志)不太正常。”
对于放生的蟑螂,该工作人员称:“就是普通蟑螂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出警民警到现场后,将涉事女子劝走了。
近年来,各类放生新闻层出不穷,引发社会关注。
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、知名法律博主罗翔曾对放生行为进行过法律分析。《刑法修正案》(十一)新增的一个罪名,叫做“非法引进、释放、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”,其中提到放生蟑螂的问题。如果放生者放生的是南方蟑螂,学名“美洲大蠊”,属于入侵物种,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。
广州天河区疾控中心相关专家指出,放生蟑螂的行为并不可取。蟑螂属于病媒生物,能携带并传播40多种病原体。若是蟑螂在人类活动的场所爬过,其分泌物、排泄物、呕吐物,以及它们身上携带的病原体都可能会传播疾病,引起过敏性反应,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。
“蟑螂是边吃、边爬、边排泄,当这些携带病原体的蟑螂爬到食品、餐具上时,就可能把病原体传染给人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,也使得蟑螂适宜生存环境快速扩展。城市家庭环境舒适,极适合蟑螂生存繁殖,加上防治难度大,蟑螂危害升至城市家庭害虫之首。”该专家表示。
原标题《长春一女子在公园放生蟑螂,警方回应:涉事者神志不太正常,已到场劝离;罗翔曾科普:随意放生或涉嫌犯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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